蕉岭县心连心义工协会文件
平心【2014】5号
关于开展2014年度蕉岭县心连心义工协会优秀会员、
志愿者、工作者、志愿服务部门推荐评选活动的
通知
各部门、联络办、团体会员单位、会员、志愿者:
2014年,心连心公益联合会深入贯彻落实《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》精神,充分发挥温州人义利并行、善行天下、德行天下的优良传统,在全社会大力弘扬“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”的志愿精神,在弱势关爱、结对助学、敬老助残、扶贫帮困等方面均贡献了志愿力量。为进一步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,扩大志愿服务事业的社会影响力,引导更多社会公众学习雷锋精神、参与志愿服务,决定开展2014年度蕉岭县心连心义工协会志愿服务先进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本年度社团将评选:
7名先进工作者、 10名优秀志愿者、
33个优秀会员、 10名特别贡献奖、
10名公益小天使、 7个优秀志愿服务部门。
1.各实体部门,各推荐1名先进工作者;1名优秀志愿者;3名优秀会员候选人、1个优秀志愿服务候选部门。
2、2011年以来已经获得县、市级以上表彰的志愿者,不再推荐。
二、评选条件
1.先进工作者:
(1)热爱心连心公益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,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,本年度积极管理联合会所设立的志愿服务部门,带领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150小时。
(2)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,在关爱空巢老人、关爱农民工、关爱残疾人、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中,事迹突出、群众公认。
2.优秀会员:
(1)热爱心连心公益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,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,本年度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90小时。
(2)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,在关爱空巢老人、关爱农民工、关爱残疾人、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中,事迹突出、群众公认。
3.优秀志愿者:
(1)热爱心连心公益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,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,本年度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50小时。
(2)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,在关爱空巢老人、关爱农民工、关爱残疾人、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中,事迹突出、群众公认。
4.公益小天使
(1)热爱心连心公益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积极随同父母参加活动、接力传递心连公益理念,从小展现奉献精神,本年度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30小时。
(2)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,在关爱空巢老人、关爱农民工、关爱残疾人、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中,事迹突出、联合会志愿者公认。
5.特别贡献奖
(1)热爱心连心公益,长期支持赞助本社团的个人或企业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,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,本年度组织志愿者参与服务时间不少于30小时。
(2)积极参与资助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,在关爱空巢老人、关爱农民工、关爱残疾人、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中,事迹突出、群众公认。
6.优秀志愿服务部门
(1)由理事会正式授权设立(至2014年12月),章程完善、管理规范,志愿者队伍在10人以上,且相对稳定。
(2)有常态化的服务项目、岗前培训、服务记录和基本保障,本部门的每位志愿者本年度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不少于30小时,活动经常、成效明显,具有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。
三、推荐方式
2015年1月16日前,在广泛发动志愿者、层层推荐的基础上,由各部门部长、联络办主任、团体会员单位主管集中向蕉岭县心连心义工协会报送。联系人:林秀秀,联系电话:152-5863-6911;QQ: 634103576
注:推荐时应填写《2014年度心连心公益小天使推荐表》《2014年度心连心公益优秀会员推荐表》《2014年度心连心公益先进工作者推荐表》《2014年度心连心公益优秀志愿者推荐表》或《2014年度心连心公益优秀志愿服务部门推荐表》(推荐表见心连心公益咨询3群群共享,QQ群号:244905174),经各部门部长、联络办主任、团体会员单位主管预审同意签字,报送蕉岭县心连心义工协会秘书处,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(634103576@qq.com)。由秘书长审核属实无误,报送理事会盖章。2015年1月份前后,联合会将对荣获2014年度心连心公益优秀志愿者、会员、先进工作者、公益小天使、特别贡献奖、优秀志愿服务部门进行表彰。同时,组织编撰先进事迹,在相关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展示。
蕉岭县心连心义工协会
二0一五年一月七日